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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隆缆索护栏验收鉴定标准

[来源:未知] [作者:chuanxin] [日期:12-01-12 08:25] [热度:]

缆索护栏工程验收时有两个鉴定标准,外观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

缆索护栏外观鉴定标准:
1.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缆索护栏工程验收:
缆索护栏工程的验收,除检查有关记录外,尚应进行以下各项抽查。安装后的护栏,一般取500M为一验收单位,任取10跨护栏进行验收。包括:
1.安装位置、类别、数量的核对;
2.缆索护栏与公路纵、横线形的协调;
3.缆索护栏与各种构造物的协调;
4.缆索护栏各结构部分的施工质量(端部立柱、中间端部立柱、中间立柱的垂直度、间距、缆索的张拉力、安装高度等);
5.表面防腐处理的检查。【转自边坡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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