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泉三高速公路永春段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李旭东 文/图)前晚10时20分许,为了在泉三高速公路上开得快一些又能免于因超速被拍,驾驶员杨某林用一张光碟将车牌挡住,不料小车失控撞到路边边坡。事故致杨某林死亡,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受伤。
当晚,事发路段正在下雷阵雨。10点27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接到报警,报案人江某称其乘坐的车辆在泉三高速公路永春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现场,一辆黑色小车撞在路边的石头边坡上,小车驾驶员杨某林已经死亡,原本在副驾位置的江某则趴在杨某林身上,受伤严重。
经民警初步调查,当晚10点20分左右,来自三明泰宁县的男子杨某林驾驶闽G60×××小车沿泉三高速公路三明往泉州方向行驶至距离永春出口一公里处时,车辆碰到路中水泥防护墩后撞向右侧的石头边坡,造成驾驶员杨某林当场死亡,坐在副座上的男子江某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记者了解到,这辆闽G60×××小型轿车实际车辆所有人为詹某,他和杨某林、江某都是泰宁人,车辆是江某因要去晋江办事向他租的。记者看到,事故小车的车牌左边位置贴着一张光碟,挡住了“闽G”两字。
“驾驶员想超速,又担心因超速被拍,才会将车牌挡住。”高速交警分析,驾驶员一旦将车牌挡住,就相当于扯掉了超速的“警戒线”。
“遮挡车牌按规定要罚200元、扣6分,但重要的不是扣罚而是安全。”高速交警介绍。
高速交警提醒,泉三高速公路弯道多、隧道多,雨天部分路段容易积水,且右侧边坡路段未设置防撞缆索护栏,一旦发生事故,车辆直接撞击边坡,很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路面限速标志行驶;行经积水路段,要小心谨慎,握紧方向盘,提前减速,不可急踩刹车。
安平县国隆边坡防护网厂